一、 学院概况
赣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2003年被 教育部选定为全国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基地。
二、 录取原则
1、基本要求:
参加2006年全国普通高考,成绩达生源省份最低录取分数线,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验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并并按照国家下达的跨省招生生源计划数(详见各省印制的《高考报考指南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学生当地报考、按当地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由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按计划数办理录取手续。凡未经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能在学校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籍,一律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对待。
2、录取规定:
(1)艺术考生的艺术成绩认可生源省的联考成绩。
(2)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3)不要求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
(4)尊重考生的专业的志愿,对确实需要调整专业的考生,报到注册后由我院统一报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
(5)外语语种不限。
(6)少数民族考生招考我院民族专科班或民族专科预科班时,可在生源省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降40或60分录取。
(7)艺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者。
(8)酒店管理专业不招收肝功能呈阳性及男生身高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低于1.56米。
三、 我院属于民办高等学校,除按照高招政策招收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外还可以面向全国自主招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二OO六年秋季主要招收自学助考(本、专科)、中专教育(三年制)学生。学生毕业后,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同时学校负责推荐就业,欢迎广大学子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