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海盐印象· 海盐县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建设成果”摄影大赛开始啦!
欢迎我县业各行各业的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摄影截稿日期2008年10月31日止。
送稿地点:
1、 枣园西路199号(广电局三楼315室图文信息频道)
2、 海盐新天地广场东门——阳光图文中心
具体情况请播打——咨询热线:86188288
主办单位:
海盐县文化馆
海盐县广播电视台图文信息频道 联合主办
嘉兴市橙色阳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08年6月
“海盐印象·海盐县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建设成果”
摄影大赛
一、 主办单位
1、 海盐县文化馆
2、 海盐县广播电视台图文信息频道
3、 嘉兴市橙色阳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 参赛对象及要求
(一)、参赛对象:我县从事各行各业的摄影爱好者。
(二)、作品要求:
本次摄影大赛的主题突出“海盐的真实生活”,内容应反映我县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建设成就,包括海盐老照片、市民生活、海盐景色、城市发展、美丽乡村、风土人情等等。参赛作品应是原创作品(电脑处理应不影响作品的原貌),可以配适当的诗文加以修饰。主办单位通过电视展示的方式让大家了解海盐、热爱海盐,并将海盐本土丰富多彩的人文生活和海盐朝气蓬勃的大好形势得到充分的展示,为推动海盐的文化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大赛的活动时间与宣传方式
1、 活动时间: 2008年6月20日至2008年10月20日止。
2、 宣传方式:于海盐县电视台广播电视台图文信息频道持续 数月滚动播出及举办优秀作品展。
(四)、奖项设置与奖品
1、参与奖:凡参加本次比赛的选手均可获得16寸彩色照片打印券一张。
2、入围奖:凡进入决赛的选手均可获得54寸彩色打印券一张。
3、十佳作品奖:获十佳作品奖者均可获价值300元的奖品。
4、最佳人气奖:获手提电脑一台(价值五千元)。
5、幸运观众奖:获数码相机一台(价值二千元)。
所有获奖者均将获得海盐县文化馆与海盐县广播电视台图文信息频道联合颁发的获奖证书。
(五)、 参赛规则
1、各类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凡已在全国或国际摄影艺术、新闻影赛及影展中获奖的作品谢绝参赛。
2、参赛的照片: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请作者把作品扩印成7寸(组照组合在单幅画面内)及刻录成光盘一并上交。
3、请作者在作品的反面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4、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不退稿。
5、主办单位有权使用所有作品用于影赛宣传介绍,并不再另付稿酬。
6、若参赛者违反大赛组委会的规定,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本次比赛的参赛资格。
(六)、截稿日期及送稿地点
1、截稿日期:2008年10月31日止。
2、送稿地点:枣园西路199号(广电局三楼315室图文信息频道)或海盐新天地广场东门阳光图文中心。
3、咨询电话:86188288
(七)、大赛评选与设奖
1、 初赛:每位参赛者将通过作品电视展播的方式让观众进行短信 投票,由观众和评委会各评出15名进入决赛。
2、 决赛:在进入决赛的30名中由评委会选出10名“十佳作品”奖。并在30名入围选手中通过短信投票的方式产生一名“观众最喜爱的作品”获。将随机抽取号码的方式在参加短信投票的观众中产生一名“幸运观众”奖。
联合主办 海盐县广播电视台图文信息频道
2008年6月10日
『Anne最后编辑于2008-6-23 15: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