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论坛

海盐论坛 » 【米盐博辩】 » 上海市博会公布八大类禁带物品

论坛跳转:

上一主题|刷新|下一主题 14662
发表一个新帖子 发表回复
标题 上海市博会公布八大类禁带物品 在百度搜索本主题 [ 搜 ] 简洁版本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此页面  添加加到IE收藏夹  报告本帖 

附小一年级 白羊座
查看我是六六 发送短讯息给我是六六 把我是六六 发送电邮给我是六六 访问我是六六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回复这个帖子 楼主
我是六六
我是六六的个人头像
等级 附小一年级
积分 0
帖子 9
经验 19
金币 27
状态 离线
注册 2010年4月9日
上海市博会公布八大类禁带物品

4月18日,《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参观须知》18日正式公布。《须知》共十二条,其中第四条详细界定了八大类禁带物品,包括饮料、打火机、风筝等。
  《须知》第四条说,除中国法律法规禁止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管制器具等物品外,参观者不得携带下列物品进入园区:
  (一)软硬包装饮料、酒精饮品等液态物品,但婴儿所需的液态奶制品、疾病患者所需的液态药品可随身适量携带;
  (二)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
  (三)横幅、标语、广告牌、传单等宣传物品;
  (四)代步工具,包括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踏板车、滑板、带轮鞋等,但婴儿车、手推轮椅、电动轮椅除外;
  (五)动物,但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
  (六)三角翼、滑翔伞、热气球、航空模型、风筝等可升空物品;
  (七)无线电遥控玩具、对讲机等无线电发射设备;
  (八)其他可能妨碍他人参观、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扰乱园区秩序和危害园区安全的物品。
  据悉,这一参观须知适用于所有上海世博会参观者,持上海世博会门票进入园区的参观者,以及入园时身高1.2米以下(含1.2米)的免票儿童,均应遵守本须知。
  该须知有效期自2010年5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上海世博会试运行期间参照适用本须知。

 

发表时间 2010-4-22 9:30:28
帖子管理 IP 已记录 点击返回顶部
海盐绿色信息联盟站   浙ICP备05015835号   嘉兴网警在线报警
Powered by OKHY.COM © 2006 海盐之家 All rights reserved 官方QQ群1110921点击这里加入海盐之家QQ群
页面执行耗时 15 毫秒, 11 次数据库查询

所有时间为GMT + 8, 现在时间是2024-5-12 9:52:00  网站所有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海盐之家旗下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