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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关注:海盐房地产发展规划2006-2010已经出台,近几年房子供应面积将成倍增加 <-- 海盐论坛 |
sky2006 | 2007-3-18 16:09:33 | ||||||||||||||||||||||||||||||||
要买房的朋友注意了,《海盐县县城房地产发展规划2006-2010》已经发布,近几年房子供应面积将成倍增加,总建设住房总面积达279万平方米,考虑到其中有大量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房子,实际可供应的房子数量更多。大家可以去看一下: http://www.haiyan.cn/portal/message_display.jsp?article_id=20061214000006 这个规划去年12月就出来了,在海盐政府网上,但是很少有人知道。不有意去找的话,很难找到,这就是我们的政府!看到很多年轻朋友为买房被榨干每一分钱,背上一屁股债,真是痛心啊,所以特地发上来。另外再发一个海盐县销售备案的纪录,大家可以看看年销售量有多少,半年88000平米。挣钱不容易,买房要谨慎。请大家把这个规划的内容告诉认识的人,尤其是买房的人。海盐县销售备案的纪录(1-6月)88000平米约:http://www.haiyan.cn/portal/message_display.jsp?article_id=20060724389927 海盐县县城房地产发展规划 (2006-2010) 第一条 为加强对近期县城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以《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海盐县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各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为依据,按照国家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县实际,进行编制。 第三条 本规划是落实县城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是对县城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与《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海盐县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各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共同承担对全县住房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 第四条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海盐县县城,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10年。 第五条 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六条 本规划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第七条 规划区内住房现状。截至于2005年底,海盐县县城人均居住面积31.39平方米;各类住房所占比例:公房占3.33%、原有私房占6.67%、房改私房占55.00%、商品房占33.33%、其他占1.67%。 第八条 规划期内住房需求。依据《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海盐县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预计规划期内住房总需求为279万平方米。 第九条 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规划期内,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 第十条 住房建设总量目标。规划期内海盐县县城建设各类住房总建设面积279万平方米(年均55.8万平方米),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总建筑面积195.3万平方米(年均39.06万平方米)。 1、规划期内,建设中低价位商品住房至少121.57万平方米。 2、规划期内,建设动迁安置住房56.03万平方米。 3、规划期内,建设政策性住房17.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6万平方米,廉租房1.4万平方米) 4、规划期内,建设一般商品房约84万平方米。(不包括中低价位的商品住房) 表 1 海盐县县城住房建设总体目标
第十一条 住房建设区域指引。 1. 老城居住区、东部新城区、北部居住区的A板块、南部居住区的A板块、西部居住区的A板块等适度控制区域,规划期内该区域内约建成住房年均15万平方米。并在年度开发量突破或没有达到计划平均开发量的情况下,使该区域住房建设面积基本保持在严格控制区域开发量的1/2。该区域内套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之和占该区域内住房建筑总面积的30%。 2. 北部居住区的B板块、大桥新区为严格控制区域,规划期内该区域内约建成住房年均30万平方米,并在年度开发量突破或没有达到计划平均开发量的情况下,使该区域住房建设面积基本保持在适度控制区域开发量的2倍左右。该区域内套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之和占该区域内住房建筑总面积的90%。 3. 南部居住区的B板块、西部居住区的B板块,该区域内将年均建成住房约10.8万平方米,其区域内套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之和占该区域内住房建筑总面积的70%。 表2 住房建设区域索引表
第十二条 住房建设结构指引。 廉租住房保障本县双困家庭住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本县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本县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他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规划期内,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年度推出量, 必须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年度推出量70%以上;政策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其中经济适用房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廉租房单套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按照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原则,结合海盐土地资源特征和人口增长特点,规划期内住房建设还应遵循以下方针: 1、将城北居住区、大桥开发区作为中低价位住房建设重点发展的地区。规划期内,应继续该地区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安排, 2、将中心城区及其他适度控制区作为海盐普通商品房的建设区域。为缓解城市住房供应压力,规划期内应在城市内外结合部,重点建设一批适应中低收入者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3、政策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应合理选择建设地点,重点工业区与中心城区结合部位,以及交通和生活便利地区。 『sky2006最后编辑于2007-3-18 16:09:33』 |
在雨中漫步 | 2007-3-18 15:54:00 |
![]() ![]() ![]() 说了没有 要看实际~ |
sky2006 | 2007-3-18 16:10:43 |
这样有明确数据的规划,不怎么好糊弄,执行起来比那些“明显提高、明显增加、逐步改善”的计划更具约束力,毕竟政府的脸还是要点的。 |
sky2006 | 2007-3-18 16:12:19 |
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总建筑面积195.3万平方米(年均39.06万平方米),单这一项至少要有21000套中小户型的房子. |
沙发上的土豆 | 2007-5-21 22:40:24 |
你指的政府是中央政府 还是地方政府? 就好比 整个浙江省没一个县市调低房价的 海盐敢调低吗? 这不是海盐政府的错 也不是他们能处理的/ 难道各位中有人做了海盐的决策者 就会(能)把海盐的房价降低到3000一下 或者更低? 控制房价是比较困难的 或者说不是一个地方政府能做到的 发展经济才是首要任务! |
沙发上的土豆 | 2007-5-20 17:39:11 |
要一个县政府去限制本县的房价???可能瓦????不抬高就不错了!! 而且不是海盐的房价虚高 而是全国的都一样!平湖东湖边上的 好一点据说已经到7000+了! 我想目前中国还没有一个县(市)政府会把本县(市)房价大幅下压(比如海盐降到3000一下) 没那本事 也没那胆量!! |
东风破 | 2007-5-20 21:4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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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河 | 2007-3-22 16:12:31 |
小地方的房价容易被操纵 目前买房要双方四个老人,加一对新人,共计6人,即6合1才能买一个结婚用的房子。很可怜。 土地是公共资源,不知为何不搞计划?市场经济并不排斥计划经济。 |
sky2006 | 2007-3-18 13:11:02 | |||||||||||||||||||||||||||||||||||||||||||||||||||||||||
第十三条 住房用地供应指导思想。规划期内,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 第十四条 住房用地供应总量。规划期内,市区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3251.2亩;其中,中低价位商品住房(含拆迁安置用房)用地为2074.69亩,政策性住房用地为201.15亩(经济适应房185亩,廉租房用地16.15亩),普通商品房用地975.36亩。 第十五条 住房用地供应分区指引。 1、北部居住区的B板块、大桥新区。规划期内两区住房供地之和为1734亩(115.5公顷),9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面积占90%以上。 2、老城居住区、东部新城区、北部居住区的A板块、南部居住区的A板块、西部居住区的A板块供地总量约867亩(57.8公顷),9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面积占30%以上。 3、南部居住区的B板块、西部居住区的B板块。规划期内新供住房用地约650亩(43.3公顷),9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面积占70%以上。 表 3 住房建设用地安排
第五章 政策与策略 第十六条 积极落实住房发展规划目标,实施高效、集约的住房用地供应政策。 1、保证住房用地供应,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规划期内,应当按照全县住房发展规划目标,适度增加住房用地供应规模,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自2006年6月1日起,新审批、新开工的各类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年度土地供应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建设,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本规划周期内暂停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第十七条 加强商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深化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 1、加强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应建立并完善在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竟地价、竟房价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模式,积极推进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招标出让。 2、落实住房开发项目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新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必须明确住房建筑套密度(每公顷住房用地上拥有的住房套数)和住房建筑净密度(每公顷住房用地上拥有的住房建筑面积);指标的确定,必须符合本规划及其年度实施计划中项目相关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 第十八条 加强政策性住房建设与管理,逐步扩大政策性住房的保障范围。 1、政策性住房规划与建设。政策性住房由县政府统一规划,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建设。新增政策性住房的建设规模、套数、户型、面积标准、装修标准,以及出售、出租、使用管理的相关办法,由县建设行政部门统一制订。 2、政策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政策性住房建设资金由县政府专项拨款或专项贷款,其中全县年度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以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强政策性住房建设资金监管,促进政策性住房建设资金合理、节约使用。 3、完善经济适用房管理。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各项政策,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与销售过程的监管。 第十九条 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及房地产,制止违法囤积土地的行为。 依据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根据造成土地闲置的不同原因,采取延长开发建设时间、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土地置换、政府招标拍卖、依法收回并纳入土地储备等各类办法,对闲置土地积极予以盘活。 第二十条 积极稳妥的开展城中村(旧村)改造。 为促进全县产业结构提升和空间布局优化,改善县城居民生活环境,拓展全县住房供应渠道,满足居民住房需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本着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统筹兼顾、综合改造,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以空间形态改造为突破口,逐步实现县城城中村居住生活环境的普遍改善。 第二十一条 发挥税收、信贷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调节作用。严格按照国家调控政策,征收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 第二十二条 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程监管;对不符合规划控制性要求,超出规定建设的住房依法予以处理直至没收;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 1、进一步促进住房二级市场发展,促进住房梯度消费,优化住房资源配置。相关部门应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管理,完善房地产市场的中介服务体系,继续提高二手房交易、办证效率。 2、进一步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引导居民转换消费观念。相关部门应制定房屋租赁综合税费征收办法,继续扩大租赁管理覆盖面,建立房屋租赁市场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第二十四条 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房地产市场预警与金融风险防范联合监测机制;加强住房调查。 第二十五条 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十六条 加强住房发展的战略研究与法制建设。规划期内,应制定全县住房发展战略,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法制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住房与房地产业发展法制体系。 第二十七条 提高认识,坚定决心。实施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调整的重大决策,是有效解决住房领域里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解决好住房问题的关键,是经济社会可持续、科学发展重大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十八条 建立住房建设规划实施的负责制,加强政策的传递能力和与基层的沟通能力,增强政策的执行效率,强化各相关部门的住房管理责任。 第二十九条 强化住房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以年度实施计划作为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手段。年度住房实施计划确定的住房目标和住房建设用地的调控指标,是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的具体依据。对不符合年度住房实施计划的住房项目,规划部门不予核准规划选址。 第三十条 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管理。在住房建设规划编制体系、目标、内容、方法及标准上与上层次规划紧密协调,建立住房资源的动态检测系统与长效监测管理机制。 第三十一条 完善住房建设规划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住房规划实施的相关责任单位,严肃纠正违反住房规划的行为并追究责任,加强住房规划实施的检查,完善住房建设规划公共参与机制。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划由海盐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划由海盐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
lino | 2007-3-22 11:17:54 |
海盐的房子怎么这么贵? |
抽三五的人 | 2007-6-5 9:1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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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翼恬诗 | 2007-6-5 9:30:53 | |
QUOTE:
是啊,就像现在很多人贷款,等到自己老了房子的钱也还清了,一辈子清贫得来一套房子 |
漫步者 | 2007-5-20 14:31:13 |
你们还真相信啊?中间换个县长,推倒重来,总体规划都已经改了N次了,如届时实现不了,你找谁核实、评理?中国缺少的不是法律、法规,而是公开体制和监督体制,政府应当在每年年底要公布本年度建设落实情况,如建了几个地块、几幢住宅、几套住房(大、中、小套)、多少平方面积,其中,在建几套(在建程度),竣工待售几套,定购几套,已出售几套,上年结转几套;出售、预售的每平方最低、最高价格、区位、土地出让价、建筑成本价、配套设施及物业管理、下年度计划等等,全部向社会大众和媒体公开,也让全体百姓真正了解房产建设、开发、出售的全过程。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并且,政府还要设立一个百姓有关商品房价格、面积、质量、物业等的投诉管道和平台,象劳动仲裁和消费投诉一样,进行监督仲裁,以维护购房者的权益。 |
漫步者 | 2007-5-20 22:51:49 | |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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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2006 | 2007-5-26 9:28:58 |
海盐推出10宗地块770多亩土地,将缓解县城住房供需紧张矛盾 嘉兴日报 2007-05-22 转自海盐政府网http://www.haiyan.cn/portal/html/20051104259362/20070522000021.html 本报讯 昨天,海盐县举办2007’海盐县房地产项目用地推介会,就将在2007年6月至2008年3月期间,逐步向市场推出的10宗地块,共计770多亩土地进行推介。这是海盐县一年多来首次向市场大规模推出地块。据悉,这将缓解海盐县城住房供需紧张矛盾。 此次推出的10宗地块分布在城北新区、城区中心和滨海新城,分别是83.29亩的威康地块、35.57亩的罗马地块、206.69亩的城东A地块、89.82亩的城东B地块、118.12亩的城东C地块、122.24亩的城东D地块等。这10宗地块合计总面积为770.12亩主要用于居住,部分用于商业办公和商业服务业。 与邻近县(市)相比,海盐县近几年来开发地块较少,目前县城在建住宅楼盘共计3个。上半年县城商品住房的市场供给为期房5.23万平方米、现房0.88万平方米,全县上半年商品住房市场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县城待建的住宅楼盘目前只有3个,计34.15万平方米。因此下半年县城商品住房的市场供给的新增面积只有10.13万平方米,然而2007年预计市场供给住房的新增面积为15.36万平方米,这个数字与近3年18.05万平方米的年均需求量相差2.69万平方米,预计到2007年年底,全县商品住房供应仍将持续需大于供的状况。一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不少购房者担心海盐县的房价还要上涨,此次海盐县推出的770多亩土地,将使海盐县楼盘的可供应量有所增长,房价上涨过快趋势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海盐县建设局有关人员说:“预计‘十一五’期间海盐住房需求面积约为179.45万平方米,平均每年约35.89万平方米。目前海盐县依托城市水系和滨海生态空间划定了6大居住区分别为老城居住区、城西居住区、城南居住区、城北居住区、东部新城居住区和大桥新区。‘十一五’期间海盐县将迅速加大商住用地的供应量、提高房地产开发的水平与品位、改善对房地产行业的管理与服务。” |
雪若 | 2007-5-25 18:1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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